〔明〕何景明

【作者小传】 1483~1521 明代文学家。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今属河南)人。幼聪慧﹐20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因上书指控奸宦刘瑾﹐被免官。正德六年复职﹐十二年升吏部员外郎﹐十三年迁陕西提学副使﹔十六年病故。 何景明性耿介﹐鄙荣利﹐对当时政治黑暗不满。在《玄明宫行》等诗中讽刺了皇室的奢欲和刘瑾的用权﹔在《盘江行》等诗中揭露了官军屠掠人民的罪行﹔在《兴隆祀丁曲》﹑《罗女曲》﹑《平坝城南村》﹑《偏桥行》等诗中﹐描绘了他行经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情风物。这些诗都具有一定的人民性。 何景明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在"七子"中﹐他的地位仅次于李梦阳﹐"天下语诗文﹐必并称何﹑李"(《明史?何景明传》)。他也主张文宗秦﹑汉﹐古诗宗汉﹑魏﹐近体诗宗盛唐。他在《述归赋》中披露自己的文学思想是"于古人之文﹐务得其宏伟之观﹐超旷之趣"﹔"不坠古人之余烈"。这在打击明代前期盛行的台阁体诗文及八股文上﹐有一定积极作用。正德年间﹐他这种主张产生颇大影响﹐"四方学士感愿知先生﹐车马填门巷"(《何大复先生年谱》)。但他的复古主张单纯从形式上着眼﹐并未注重继承古代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使文学创作走上错误倾向。因此﹐他的大多数作品思想平庸﹐艺术上缺乏特色。着有《大复集》38卷。

评析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83—1521
【介绍】: 明河南信阳人,字仲默,号大复。八岁能作文,十五中举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刘瑾用事,谢病归。瑾败,以荐除中书。时武宗多以佞幸为义子。景明疏言“义子不当蓄,宦官不当宠”。官至陜西提学副使,以病投劾归,抵家而卒。与李梦阳齐名,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时人言天下诗文必称“何李”。又与边贡、徐祯卿并称四杰,及康海、王九思、王廷相称七才子,即所谓“前七子”。然何、李成名之后,论诗每相牴牾。申何者谓何诗俊逸,李诗粗豪,盖风格实有区别。有《大复集》、《雍大记》、《四箴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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