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
《诗法易简录》:此首方明写其望归之情。卜掷金钗,望穿江上,而终不见其归。“错认”者,望之切也;“几人”者,无定之数,望之久也。所以如此者,则以夫婿为商人,重利轻别离故也。“莫作”者,怨之至也。怨之至而但曰“莫作”,则既作商人妇,又分当如是矣。
《唐诗选脉会通评林》:唐汝询曰:无限懊恨。
《诗境浅说续编》:言凝盼归舟,眼为心乱也。
《诗法易简录》:此首方明写其望归之情。卜掷金钗,望穿江上,而终不见其归。“错认”者,望之切也;“几人”者,无定之数,望之久也。所以如此者,则以夫婿为商人,重利轻别离故也。“莫作”者,怨之至也。怨之至而但曰“莫作”,则既作商人妇,又分当如是矣。
《唐诗选脉会通评林》:唐汝询曰:无限懊恨。
《诗境浅说续编》:言凝盼归舟,眼为心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