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院

五言律诗
题注:溪一作栖。《舆地纪胜》卷二十六隆兴府下,引此诗作溪,今从之。院在新建县。

水竹依山住,烟霞并舍分。秋①添中夜雨,冷浸一溪云。

满目干戈地,关心鸟兽群。归涂如可问,猛犬莫狺狺。

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