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御制读后魏书 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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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夏竦
五言律诗
高祖宽仁主,哀矜信有余。严刑几尽措,黎庶获安居。
旧法躬刊定,繁文再刬除。既平财谒路,清白励簪裾①。
按:① 高祖驭宇,留心刑法,诏曰:参详旧典,务从宽仁。帝哀矜庶狱,卒从降恕,京师决死狱,岁不过五、六。置谨法者数百人,防喧斗于街衢,使民安其职业。命中秘官修改律令旧文,经御刊定。诏曰:门房之诛,犹在律策。可更议之,删除繁酷。又遣使循行天下,纠守宰之不法,食禄者局蹐,财谒之路殆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