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咏(并序) 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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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赵炅
五言律诗
我自常安乐①,凡情勿笑耶②。云生诸洞府③,棘不放仙花④。
地卑三光照⑤,天开五色霞⑥。未知何所是⑦,善愿理交加⑧。
按:① 原注:逍遥之道,理契希夷。达其深源,自然安乐矣。
② 原注:道本渊奥,宗旨甚深,下士闻之而大笑,故诫之矣。
③ 原注:洞府皆神仙栖隐之方,故云霞渺邈,非洞府而不生。
④ 原注:根性既殊,仙凡自异。谅其棘刺,不秀名花。盖明修道之士品类有殊矣。
⑤ 原注:地本卑下,而能厚载,得一以宁,功契上玄。合三光之照矣。
⑥ 原注:天法于道,道法自然。运用生成,于物不滞。乃五色霞光纵横分布。
⑦ 原注:道本凝寂,而昧之者孰了其元。故《道经》云吾不知其谁之子,其斯之谓欤。
⑧ 原注:于诸法中而得至理者,乃因善愿矣。愿之与理,俱不可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