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咏(并序) 其一十五
◎
〔宋〕赵炅
五言律诗
阳与阴和合①,须从一字求②。分明皆是象③,作相不能投④。
举措先真实⑤,精粗各自柔⑥。恒持通觉悟⑦,万派水东流⑧。
按:① 原注:《丹经参同》云:阴者道之基,阳者形之始。故阳因阴有,阴禀阳孕,能滋万物,为万物基者也。
② 原注:考五行之精,抱真一之道。脱落尘世,游心冲寞。故老氏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是也。
③ 原注:圣人取象,阳精阴魄。积九数以先立,摄万物以皆归。故《易》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④ 原注:夫大道者,寂寥无声,淡乎无味,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岂作相而投,何挹持而得也。
⑤ 原注:谦弱者,德之柄;柔和者,道之用。必处其厚,而居其实也。
⑥ 原注:学有精粗,盖性有利钝,亦在守其柔弱,弃彼坚强者矣。
⑦ 原注:道性虚极,妙本湛然。当须绝弃尘境,觉悟玄解,持守雌静而已。
⑧ 原注:百谷朝宗而东注,天地之常道也。《易》曰巽利东南,泽润万物者,莫大乎水德,以况于道之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