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咏 其一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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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赵炅
七言律诗
非来非去亦非忙①,所是凡为自短长②。专志比徒归一等③,谁知礼度畏三光④。
相传祇要达真境⑤,勿说辛勤却易伤⑥。授得道心皆语默⑦,四时八节顺阴阳⑧。
按:① 原注:道性凝寂,非去来之法。所以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自然而然,又非忙也。
② 原注:背道徇俗,触类皆非,故有短长,自为取舍,非道之咎,宜自求诸。
③ 原注:道遍于物,皆归一等,然须专志凝神,傥二其心,即徒勤修习尔。
④ 原注:礼者道之华,忠信之所薄。自大朴既散,浇风郁兴,但责之以礼让,不知远于道德,纵畏三光,亦何关于至理哉。
⑤ 原注:要达之道,在于真境,相传之旨,在于无说。如得其宗源,则三清九天以遨以游也。
⑥ 原注:修养之士,在人著功行,则仙路可阶,若但说辛勤,欲期云汉,或畏时长而易生伤感矣。
⑦ 原注:夫受授者,必志超物表,形出尘外,语默虽异,而道心愈明矣。
⑧ 原注:二气交泰,五纬靡差,且得道之者,动而得常,无忤于物。任四时迭运,八节互至,盖岁月恒数,故皆叶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