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景贤还书韵二首 其二

七言律诗
题注:案:此诗与下一首外道李浩求归再用韵示景贤应作于同时,即公元一二三三年。

渊明幽隐掩柴关,琴已忘弦人亦闲。静倚书窗独寄傲,笑观庭树自怡颜。

五音格外声何限,百草头边法不悭。蠹谱断弦无用处,因风得得寄书还①。

评析

耶律楚材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