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蔡吏部林直院别江楼 ◎ 〔宋〕方岳 七言律诗 又抛蓑笠出山来,那得江鸥不见猜。一醉真成吞溟涬,三人曾共住蓬莱。翰林词伯玉为骨,直指绣衣霜作台。莫笑樵溪穷太守,短篷烟雨亦佳哉①。 按:① 以上《秋崖先生小稿》卷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