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江通判蔡(湍) 挽词
◎
〔宋〕周必大
七言律诗
题注:丙申四月二十四日葬,襄曾孙
计相声名久不磨,庆余丰报属君多。原鸰重遇非常主①,庭鲤仍收最上科②。
但使家声常燀赫,不辞官路独蹉跎。仁人天岂惜眉寿,自要曾孙同逝波③。
按:① 自注:君谟久任三司使,君弟今为户书。
② 自注:君谟第十人及第,君子戡亦然。
③ 自注:君谟享年五十六,湍亦五十六。
题注:丙申四月二十四日葬,襄曾孙
计相声名久不磨,庆余丰报属君多。原鸰重遇非常主①,庭鲤仍收最上科②。
但使家声常燀赫,不辞官路独蹉跎。仁人天岂惜眉寿,自要曾孙同逝波③。
按:① 自注:君谟久任三司使,君弟今为户书。
② 自注:君谟第十人及第,君子戡亦然。
③ 自注:君谟享年五十六,湍亦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