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韵酬府判庞醇之见寄 其一
◎
〔宋〕范仲淹
七言律诗
题注:按:第二首原次本卷末,题作《依韵和庞殿院见寄二首》。注:前集已有一首,今予合并。
二十年前已定交,而今鹏鴳各逍遥。但能贾傅亲前席,何必萧生意本朝。
直节羡君如指佞,孤根怜我异凌霄①。莫将富贵移平昔,彼此清心发半凋。
按:① 自注:凌霄,花名,生且有托。
题注:按:第二首原次本卷末,题作《依韵和庞殿院见寄二首》。注:前集已有一首,今予合并。
二十年前已定交,而今鹏鴳各逍遥。但能贾傅亲前席,何必萧生意本朝。
直节羡君如指佞,孤根怜我异凌霄①。莫将富贵移平昔,彼此清心发半凋。
按:① 自注:凌霄,花名,生且有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