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州乱二首 其一
◎
〔唐〕韩愈
古风
题注:德宗贞元十三年,宣武节度使董晋辟愈为推官。十五年,晋薨,公随晋丧归,既出四日,宣武军乱,杀行军司马陆长源。
汴州城门朝不开,天狗堕地声如雷。健儿争夸杀留后,连屋累栋烧成灰。
诸侯咫尺不能救,孤士何者自兴哀。
题注:德宗贞元十三年,宣武节度使董晋辟愈为推官。十五年,晋薨,公随晋丧归,既出四日,宣武军乱,杀行军司马陆长源。
汴州城门朝不开,天狗堕地声如雷。健儿争夸杀留后,连屋累栋烧成灰。
诸侯咫尺不能救,孤士何者自兴哀。
《鹤林玉露》:为汴州之乱、留后陆长源遭杀作也。方董晋帅汴,昌黎在幕中,晋专行姑息,知军骄难制,变在旦夕,且死,遗戒丧车速发。及长源代之,绳以严急,军果乱,官属多死之。昌黎随晋丧已去汴,获免。夫长源间失矣,晋不能酌宽猛之中,潜消事变,乃以姑息偷免其身,使相激相形,产后来之祸,又不能先以一语忠告长源,乌得无罪?昌黎在幕中,盖亦与有责矣。此诗末句,似有愧于中,而为自解之辞。
《后村诗话》:退之从董晋丧,去汴甫四日而难作,留后陆长源、判官孟叔度皆死,人谓退之幸免耳。……此赋(按指《复志赋》)有无努之意,岂非尝忠告董、陆而不见用,遂欲舍之而去乎?先见如此,其免于祸非幸也。然长源忠义死难与田弘正同,故退之《汴州行》云:“庙堂不肯用干戈,呜呼奈汝母子何!”以不讨贼为恨,不以独免为喜也。
《辑注唐韩昌黎集》:退之虽好为长句,然其短古,极有可观。如《汴州乱》、《马厌谷》、《古风》、《河之水》诸作,俱高古绝伦,尚是《琴操》余技。二语神气黯然欲绝(末二句下)。
《批韩诗》:朱彝尊曰:质直得情,正是歌谣意。汪琬曰:无意求工,乃臻古奥。
《义门读书记》:《汴州乱二首》,前伤无伯(霸),后伤无王。
《昌黎先生诗集注》:胡渭曰:此诗一章讥四邻坐视,二章讥君相姑息也。
《韩集点勘》:首章意乃公羊子所云“下无方伯”,次篇则“上无天子”也。
《昭昧詹言》:大题短章而自足,以笔力高,斩截包括得尽也。前叙四句能尽,以笔力高也。收二句入议闲远。
《唐诗笺要》:神气惨淡,结更黯然欲绝,昔人所以称其高古处,是《琴操》余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