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潮州量移袁州张韶州端公以诗相贺因酬之

七言律诗
题注:时宪宗元和十四年十月

明时远逐事何如,遇赦移官罪未除。北望讵令随塞雁,南迁才免葬江鱼。

将经贵郡烦留客,先惠高文谢起予。暂欲系船韶石下,上宾虞舜整冠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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