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舍
◎
〔唐〕元稹
古风
楚俗不理居,居人尽茅舍。茅苫竹梁栋①,茅疏竹仍罅。
边缘堤岸斜,诘屈檐楹亚②。篱落不蔽肩,街衢不容驾。
南风五月盛,时雨不来下。竹蠹茅亦乾,迎风自焚灺③。
防虞集邻里,巡警劳昼夜。遗烬一星然,连延祸相嫁。
号呼怜④谷帛,奔走伐桑柘。旧架已新焚,新茅又初架。
前日洪州牧(韦大夫丹),念此常嗟讶。牧民未及久,郡邑纷如化。
峻邸俨相望,飞甍远相跨。旗亭红粉泥,佛庙青鸳瓦⑤。
斯事才未终,斯人久云谢。有客自洪来,洪民至今藉。
惜其心太亟,作役无容暇。台观亦已多,工徒稍冤咤⑥。
我欲他郡长,三时务耕稼⑦。农收次邑居,先室后台榭。
启闭既及期⑧,公私亦相借。度材无强略⑨,庀役有定价⑩。
不使及僭差⑾,粗得御寒夏。火至殊陈郑⑿,人安极嵩华⒀。
谁能继此名,名流袭兰麝。五裤有前闻⒁,斯言我非诈。
按:① 茅苫:编成片状以覆盖屋顶之草席。
② 亚:低。低垂。张相《诗词曲辞汇释》卷五:“亚,犹低也;俯也。”
③ 焚灺:燃烧。灺,余烬。《说文·火部》:“灺,烛烬也。”灺,蜀本作“化”。
④ 原作“邻”,据蜀本、杨本、董本、马本、全诗改。
⑤ (去声)。(“前日”八句:《新唐书·韦丹传》(卷一九七):“(元和二年)徙为江南西道观察使,……始,民不知为瓦屋,草茨竹椽,久燥则戛而焚。丹召工教为陶,聚材于场,度其费为估,不取赢利。人能为屋者,受材瓦于官,免半赋,徐取其偿。逃未复者,官为为之。贫不能者,畀以财,身往劝督。”飞甍,甍之两端扬起,有飞举之势,故曰飞甍。旗亭,酒楼悬旗为酒招,故称。青鸳瓦,黑色之屋瓦,一俯一仰,如鸳鸯然,故称。瓦,蜀本、杨本、全诗下有“去声”)
⑥ 冤咤:因有所不满而抱怨。
⑦ 三时:指春、夏、秋三季农作之时。《左传·桓公六年》:“洁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杜预注:“三时,春、夏、秋。”
⑧ 启闭:古代称立春、立夏为启,立秋、立冬为闭。《左传·僖公五年》:“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杜预注:“启,立春,立夏;闭,立秋,立冬。”
⑨ 略:掠夺,强取。《方言》卷二:“略,强取也。”
⑩ 庀役:雇用工匠、役夫。
⑾ 僭差:僭越失度。僭,原作“潜”,据蜀本、杨本、全诗、胡本、何焯校改。
⑿ “火至“句:失火时不祸及邻家,损失与陈、郑迥异。《左传·昭公十七年》:“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子产弗与。”
⒀ “人安”句:意谓居陶瓦之屋,风雨不动,安如嵩山、华山。嵩华,嵩山与华山之并称。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风雨不动安如山”。
⒁ 五裤:据《后汉书·廉范传》,廉范字叔度,为蜀郡太守,政治清明,百姓富足。旧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灾,而更相隐蔽,烧者日属。范乃毁削先令,但严使储水而已。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裤。’”此指官吏惠施于民之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