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赵仪可挽刘叔丙

五言律诗
题注:原案:宋末赵仪可,名文,著有《青山集》,与戡时代不相及,疑别一人同姓名者,或他人诗误入戡集。今无别本可校,姑仍其旧录之。

此士不可得,乡人今始思。迎宾多事日,教子废科时。

望屋讼自止,弄丸争者谁。京华携手处,忆著最伤悲。

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