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府 盐商妇 恶幸人也

乐府曲辞

盐商妇,多金帛,不事田农与蚕绩。南北东西不失家,风水为乡船作宅。

本是扬州小家女,嫁得西江大商客。绿鬟富去金钗多,皓腕肥来银钏窄。

前呼苍头后叱婢,问尔因何得如此。婿作盐商十五年,不属州县属天子。

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远不知。

何况江头鱼米贱,红脍黄橙香稻饭。饱食浓妆倚柁楼,两朵红腮花欲绽。

盐商妇,有幸嫁盐商。终朝美饭食,终岁好衣裳。好衣美食来何处,亦须惭愧桑弘羊。

桑弘羊,死已久,不独汉时今亦有。

评析

白居易《策林•议盐法之弊、论盐商之幸》:

自关以东,上农大贾,易其资产,入为盐商。率皆多藏私财,别营稗贩。少出官利,唯求隶名。居无征徭,行无榷税。身则庇于盐籍,利尽人于私室。此乃下有耗于农商,上无益于筦榷明矣。盖山海之饶,盐铁之利,利归于人,政之上也。利归于国,政之次也。若上既不归于人,次又不归于国。使幸人奸党,得以自资。此乃政之疵,国之蠹也。今若铲革弊法,沙汰奸商,使下无侥幸之人,上得析毫之计,斯又去弊兴利之一端也。

《艇斋诗话》:

乐天《盐商妇》诗云:“南北东西不失家,风水为乡舟作宅。”东坡《鱼蛮子》诗正取此意。

《元白诗笺证稿》:

乐天此篇之意旨,与其前数年所拟《策林》之言殊无差异。此篇小序所谓“幸人”者,即《策林》所谓“侥幸之人”。篇中“婿作盐商十五年……盐铁尚书远不如”诸句,即《策林》所谓“自关以东,上农大贾,易其资财,入为盐商。率皆多藏私财,别营稗贩。少出官利,唯求隶名。居无征徭,行无榷税。身则庇于盐籍,利尽入于私室”……总之,乐天之盐法意见,其赋此篇时与拟《策林》时并无改易。此篇之作,不过取前日所蓄意见,形诸篇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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