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胪中为韩暨韩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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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佚名
古风
题注:《诗纪》作鸿胪歌。
〖魏略曰:韩宣字景然。为大鸿胪。始南阳曲阜韩暨以宿德在宣前为大鸿胪。及宣在官亦称职。故鸿胪中为之语曰:〗
大鸿胪。小鸿胪。前后治行相曷如①。
按:① ○《三国志》裴潜传注。《类聚》四十九。《初学记》十二。《御览》二百三十二、四百九十五。《诗纪》十九作鸿胪歌。
题注:《诗纪》作鸿胪歌。
〖魏略曰:韩宣字景然。为大鸿胪。始南阳曲阜韩暨以宿德在宣前为大鸿胪。及宣在官亦称职。故鸿胪中为之语曰:〗
大鸿胪。小鸿胪。前后治行相曷如①。
按:① ○《三国志》裴潜传注。《类聚》四十九。《初学记》十二。《御览》二百三十二、四百九十五。《诗纪》十九作鸿胪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