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氏陂谚
◎
〔魏晋〕佚名
古风
〖《水经注》曰:湖水枝分。东北为樊氏陂。陂东西十里。南北五里。亦谓之凡亭陂。陂东有樊氏故宅。樊氏既灭。庾氏取其陂。故谚曰:〗
陂汪汪。下田良。樊子失业庾公昌①。
按:① ○《水经注》淯水注。《后汉书》樊弘传注。《诗纪》四十三作樊氏陂谣。
〖《水经注》曰:湖水枝分。东北为樊氏陂。陂东西十里。南北五里。亦谓之凡亭陂。陂东有樊氏故宅。樊氏既灭。庾氏取其陂。故谚曰:〗
陂汪汪。下田良。樊子失业庾公昌①。
按:① ○《水经注》淯水注。《后汉书》樊弘传注。《诗纪》四十三作樊氏陂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