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宰吴县

五言律诗

海涨兵荒后,为官合动情。字人无异术,至论不如清。

草履随船卖,绫梭隔水鸣。唯持古人意,千里赠君行。

评析

《唐诗归》:

谭云:有心人之言(首二句下)。钟云:五字厚甚,却妙在语似无着(“唯持”句下)。

《唐诗摘钞》:

五六承首句说。临歧嘱咐,已尽“至论不如清”五字。结言赠行无他物,唯尽古人忠告之道:是则朋友之情耳。

《唐诗快》:

如此才真是温厚和平,真不愧风人之遗。

《唐诗别裁》:

千古不易(“字人”二句下)。

《唐诗近体》:

点缀风俗,见民之勤苦(“草履”二句下)。相送意收(末句下)。

《诗境浅说》:

诗为作牧令者下顶门一针,较岑参之“此乡多宝玉,慎勿厌清贫”尤为简该,官箴而兼友道,不仅赠行诗也(“字人”一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