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吴冲卿二首 其一 ◎ 〔宋〕王安石 七言律诗 题注:第二首有自注:时吴晋州方得罪。 平生身事略相同,三岁连墙左厩中。更得谬恩分省舍,又将衰鬓作邻翁。联翩久傍官槐绿,契阔今看楚蓼红。不欲与君为远别,沙台吹帽约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