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
◎
〔汉〕刘细君
古风
题注:《诗纪》作悲秋歌。
〖《汉书》曰:武帝遣细君为公主。以妻乌孙王昆莫。公主至其国。自治宫室居。岁时一再与昆莫会。置酒饮食。昆莫年老。言语不通。公主悲欢离合。乃自作歌曰:〗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还故乡①。
按:① ○《汉书》西域传。玉台新咏九。《书钞》一百六。《类聚》四十三。《御览》五百七十。《乐府诗集》八十四。广《文选》十四。事类赋歌赋注。草堂诗笺十二留花门诗注。《诗纪》二。又《书钞》百三十四引方、王、墙三韵。《文选》二十七王明君辞注引方、王、墙三韵、四十一答苏武书注引浆一韵。《御览》七百八引王、坛二韵。又七百九十五引通典。录方、王、墙、浆四韵。○逯案。此歌。广《文选》作刘安乌孙公主歌。殊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