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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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荷
古风
国香,荆渚田氏侍儿名也。黄太史自南溪召为吏部副郎,留荆州,乞守当涂待报,所居即此女子邻也。太史偶见之,以为幽閒姝美,目所未睹。后其家以嫁下俚贫民,因赋《水仙花》诗以寓意,俾予和之。后数年,太史卒于岭表,当时宾客云散。此女既生二子矣,会荆南岁荒,其夫鬻之田氏家。田氏一日邀予,置酒出之,掩抑因悴,无复故态。坐间话当时事,相与感叹。予请田氏名曰国香,以成太史之志。政和三年春。京师会表弟汝阴王性之,问太史诗中本意,因道其详。乃为赋之。诗曰:
南溪太史还朝晚,息驾江陵颇从款。彩毫曾咏水仙花,可惜国香天不管。
将花托意为罗敷,十七未有十五余。宋玉门墙纡贵从,蓝桥庭户怪贫居。
十年目色遥成处,公更不来天上去。已嫁邻姬窈窕姿,空传墨客殷勤句。
闻道离鸾别鹤悲,藁砧无赖鬻蛾眉。桃花结子风吹后,巫峡行云梦足时。
田郎好事知渠久,酬赠明珠同石友。憔悴犹疑洛浦妃,风流固可章台柳。
宝髻犀梳金凤翘,尊前初识董娇饶。来迟杜牧应须恨,愁杀苏州也合销。
却把水仙花说似,猛省西家黄学士。乃能知妾妾当时,悔不书空作黄字。
王子初闻话此祥,索诗裁与漫凄凉。只今驱豆无方法,徒使田郎号国香①。
按:① 宋任渊《山谷内集诗注》卷一五《次韵中玉水仙花》之二注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