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窦常

【作者小传】: 窦常,字中行,大历中及进士第。隐居广陵之柳杨著书,二十年不出。后淮南节度杜佑辟为参谋。元和间,自湖南判官入为侍御史,转水部员外郎,出刺朗州、固陵、浔阳、临川四郡,入为国子祭酒,致仕。卒赠越州都督。有集十八卷,今存诗二十六首。

评析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747或748—825
【介绍】: 唐扶风平陵人,字中行。代宗大历十四年进士。隐居广陵二十年,多所论著。德宗贞元十四年杜佑镇淮南,奏授校书郎,为节度参谋。历朗、夔、江、抚四州刺史。入为国子祭酒致仕。与弟窦牟、窦群、窦庠、窦巩均以诗名,后人集五人诗为《窦氏联珠集》。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756—825
字中行,排行大,京兆金城(今陜西兴平)人,郡望扶风平陵(今陜西咸阳西北)。父叔向,有诗名。常于代宗大历十四年(779)登进士第,久为盐铁转运府小吏。德宗贞元十四年(798)任淮南节度参谋,历盐铁转运从事,湖南观察判官。宪宗元和六年(811)征为侍御史,转水部员外郎,七年授朗州刺史,历夔、江、抚三州刺史。穆宗长庆中以国子祭酒致仕,敬宗宝历元年(825)卒。生平见褚藏言《窦常传》,新、旧《唐书·窦群传》附传。常工诗,曾编《南熏集》3卷,收大历诗人作品。今存《窦氏联珠集》5卷,收常与弟牟、群、庠、巩诗各1卷。《全唐诗》收入。

《唐诗汇评》

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父叔向卒,遂卜居杨州之柳杨,疏泉种树,隐几著书。贞元十四年,成德军节度使王武俊辟掌书记,不就。淮南节度使杜佑奏授校书郎,为节度参谋,后历泉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有文集十八卷,已佚。大中中,褚藏言编常兄弟五人诗为《窦氏联珠集》,今存。《全唐诗》存诗二十六首。

《唐才子传》

常兄弟五人,联芳比藻,词价霭然,法度风流,相距不远。且俱陈力王事,膺宠清流,岂怀玉迷津区区之比哉!后人集其所著诗通一百首为五卷,名《窦氏联珠集》、谓若五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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