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中孚
【作者小传】:
吉中孚,鄱阳人。大历十才子之一。始为道士,后官校书郎,登宏辞。兴元中,历翰林学士、户部侍郎。诗一卷,今存一首。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介绍】: 唐楚州淮阴人,徙居鄱阳。初为道士,后还俗。至京师,谒宰相,有荐于天子,授校书郎。后制举登科,历万年县尉。德宗兴元元年自司封郎中、知制诰充翰林学士,改谏议大夫。贞元二年,迁户部侍郎,判度支两税。四年,为中书舍人。未几,卒。中孚有诗名,与卢纶等号大历十才子。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生卒】:?—788?
楚州(今江苏淮安)人。早年出家为道士,代宗大历年间由道士征拜校书郎,德宗建中初年为万年县尉,曾充黜陟判官至雁门。兴元元年(784)由司封郎中、知制诰为谏议大夫,加翰林学士,贞元二年(786)迁户部侍郎、判度支两税,四年由权吏部侍郎改中书舍人,未几卒。为“大历十才子”之一,颇负盛名,李端《送吉中孚拜官归楚州》称“众口宗诗伯”。事迹见《旧唐书·德宗纪》及《卢简辞传》、《新唐书·艺文志四》及《卢纶传》、《唐才子传》卷四,今人傅璇琮《卢纶考》附考其事。《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其诗1卷,已佚。《全唐诗》存诗1首。《全唐诗续拾》补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