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清云南河阳人,字瀛仙。康熙五十五年举人。官至湖南巡抚。值水灾,借帑银五千两以赈乏,出仓谷以平市价,剔蠹奸,澄清吏治,所至有声。以劳卒于官。
《晚晴簃诗汇·卷四十八》:李发甲,字瀛仙,河阳人。康熙甲子举人,官至湖南巡抚。有《居易草堂集》。
李发甲,字瀛仙,河阳人。康熙甲子举人,官至湖南巡抚。有《居易草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