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郑常

【作者小传】: 郑常,肃代间人。诗一卷,今存三首。

评析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787
【介绍】: 唐人。代宗大历中曾贬居汉阳。德宗贞元初任淮西节度判官。三年,淮西留后吴少诚欲拒朝命,常与大将杨冀谋欲逐之,事泄,为少诚所杀。工诗,《中兴间气集》称其诗“虽未弘远,已入文流”。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787
字里不详。代宗大历中曾贬居汉阳。德宗贞元初任淮西节度判官。三年(787)淮西留后吴少诚欲拒朝命,常与大将杨冀谋逐之,事泄,为少诚所杀。事迹散见《旧唐书·吴少诚传》、《新唐书·德宗纪》、《唐诗纪事》卷三一。工诗。高仲武称:“常诗婉靡,虽未弘远,已入文流”(《中兴间气集》卷下)。《全唐诗》存诗3首。

《唐诗汇评》

郑常(?―787),荥阳(今属河南)人。肃、代宗时,有诗名,高仲武《中兴间气集》选录其诗三首。贞元初,以殿中侍御史为申光蔡节度使吴少诚判官。时少诚已萌反意,日事完聚,不奉朝廷。三年五月,常与大将杨冀、申州刺史张伯之等谋逐少诚,事泄,被害。有《郑常诗》一卷。已佚。《全唐诗》存诗三首。

《中兴间气集》

常诗婉靡,虽未弘远,己入文流。如“儒衣荷叶老,野饭药苗肥”,足见丘园之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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