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李翱

【作者小传】: 李翱,字习之。中贞元进士第,调校书郎。元和初,为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迁考功员外郎,除朗、庐二州刺史,入为谏议大夫。知制诰,改中书舍人。会昌中,终山南东道节度使。诗七首。

评析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唐赵郡人,或作成纪人,字习之。凉武昭王之后。登进士第。始授校书郎,累转国子博士、史馆修撰。性刚急,议论无所避,常谓史官记事不实。执政虽重其学,而恶其激讦,故久不迁。后授考功员外郎,拜中书舍人。历山南东道节度使。卒谥文。始从韩愈为文章,辞致浑厚,见推当时,有《李文公集》。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774—836
字习之,排行七,郡望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西北),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人。德宗贞元十四年(798)登进士第。十六年为义成军观察判官。宪宗元和元年(806)为国子博士、史馆修撰分司东都,荐孟郊于河南尹郑余庆。屡任幕职。十五年自考功员外郎出刺朗州,筑堰蓄水,溉田千顷,人称“考功堰”。文宗大和三年(829)拜中书舍人。累迁至户部侍郎。卒于山南东道节度使任所,谥文。生平见新、旧《唐书》本传。李翱从韩愈学古文,为中唐著名古文家。不长于诗。《全唐诗》存诗7首,判1首。《全唐诗续拾》补诗1首。

《唐诗汇评》

李翱(772-841),字习之,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人,一说赵郡(今河北赵县)人。贞元十四年(798)登进士第,授校书郎。贞元、元和中,累佐滑州李元素、岭南杨于陵、浙东李逊幕。元和十四年入为国子博士,迁考功员外郎,并兼史职。出为朗州刺史,迁舒州刺史。长庆三年,入为礼部郎中,又出为庐州刺史。大和元年,召为谏议大夫,迁中书舍人。又出为郑、桂、潭等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卒,谥文。翱为韩愈弟子,其文论和创作对推动古文运动起了积极作用。有《李翱集》十卷。今有《李文公集》十八卷行世。《全唐诗》存诗七首。

《石林诗话》

人之材力,信自有限,李翱、皇甫湜皆韩退之高弟,而二人独不传其诗,不应散亡无一篇存者,计是非其所长,故不多作耳。退之集中有《题湜公安园池诗后》云:“《尔雅》注虫鱼,定非磊落人。”又有“用将济诸人,舍得业孔颜”。意若讥其徒为无益,而劝之使不作者。翱见于远游联句,惟“前之讵灼灼,此去信悠悠”。一出之后,遂不复见,亦可知矣。然二人以非所工而不作,愈于不能而强为之,亦可谓善用其短矣。

《归田诗话》

湜与李翱皆从公学文,翱得公之正,湜得公之奇。

点评

暂时没有人发表评论 请先登录再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