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李谅
【作者小传】:
李谅,字复言。三宰剧县,再为郡牧,终京兆尹。诗一首。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生卒】:?—833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介绍】: 唐苏州人,郡望陇西,字复言。德宗贞元中进士。顺宗永贞中,王叔文荐为度支盐铁巡官。宪宗元和二年,以交游猥杂,自左拾遗贬澄城令,转彭城令。历仓部、度支郎中。出为泗州刺史,未赴,改寿州。又历苏、汝二州刺史。文宗大和三年,自大理卿迁京兆尹。出为桂管观察使,迁岭南节度使。能诗,在苏州任与元稹、白居易多有酬和。【生卒】:775—833
字复言,排行六,郡望陇西(今甘肃临洮),苏州(今属江苏)人。德宗贞元年间登进士第。二十一年(805)王叔文荐为度支盐铁巡官。宪宗元和二年(807),“以交游猥杂”,由左拾遗贬澄城县令,转彭城县令。历仓部、度支郎中及寿、苏、汝等州刺史。文宗大和三年(829)由大理卿迁京兆尹。次年出为桂管观察使,转岭南节度使,卒。生平事迹散见柳宗元《为王户部荐李谅表》、白居易《李谅授寿州刺史制》、《册府元龟》卷四八一等。世传《续玄怪录》4卷,署为李复言撰,或说即李谅所著。《全唐诗》及《全唐诗外编》各存其诗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