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李虞仲

【作者小传】: 李虞仲,字见之,端之子。元和初,登进士第,累官中书舍人、知制诰,终吏部侍郎。诗集四卷。今存一首。

评析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772—836
【介绍】: 唐赵郡人。字见之。父李端为“大历十才子”之一。登进士第,又以制策登科授弘文校书。累官至吏部侍郎。简俭寡欲,立性方雅,时望归重。工诗。卒赠吏部尚书。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772—836
字见之,赵郡(今河北赵县)人。李端之子。宪宗元和元年(806)登进士第,又中制科,授校书郎。三年为荆南节度从事,七年任太常博士。穆宗长庆元年(821)为西川节度判官,二年征为兵部员外郎。敬宗宝历元年(825)以兵部郎中知制诰,进中书舍人。文宗大和四年(830)拜华州刺史,累历左散骑常侍,尚书左丞,兵部、吏部二侍郎。开成元年(836)卒。生平见新、旧《唐书》本传。《全唐诗》存诗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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