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李肱

【作者小传】: 李肱,开成二年第一人及第,官齐岳二牧。诗一首。

评析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唐宗室。文宗开成二年,应进士试,所作诗赋,为主司高锴激赏,以为“虽使何逊复生,亦不能过”。遂置为状元。累历岳、齐二州刺史。又能诗工画,与李商隐交厚。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年不详。族望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西北),唐宗室。文宗开成二年(837)应进士试,所作诗赋为主司高锴所激赏,以为“最为迥出,更无其比”,“虽使何逊复生,亦不能过”(《唐诗纪事》),遂以状元及第。后历岳、齐二州刺史。生平事迹散见《云溪友议》卷上、《唐诗纪事》卷五二。肱工诗能文,兼能作画,时人称“文章精练,行义昭祥”(《云溪友议》)。与李商隐有交,尝以画松赠商隐,商隐遂作《李肱所遗画松诗书两纸四十韵》诗。《全唐诗》存诗1首、断句1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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