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于瑰

【作者小传】: 于瑰字正德,敖之子。大中七年进士第一人。诗二首。

评析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唐河南人,字匡德。于敖子。宣宗大中七年登进士第。授校书郎。懿宗咸通五年,为吏部员外郎,试吏部平判选人。十年,为湖南观察使。十三年,坐弟于琮累,贬袁州刺史。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年不详。字匡德,其先京兆高陵(今陜西高陵)人,后徙居河南,遂为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宣宗大中七年(853)以状元及进士第,授校书郎。懿宗咸通五年(864),以兵部员外郎试吏部,平判选人。转吏部员外郎。十年出任湖南观察使,十三年贬袁州刺史。事迹散见《旧唐书·懿宗纪》、《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二下》、《资治通鉴》卷二五二、《唐诗纪事》卷五三。大中时,于兴宗任绵州刺史,赋诗寄朝中知友,朝士和者甚众,瑰时为校书郎,亦有和诗。《全唐诗》存诗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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