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李元嘉

【作者小传】 韓王元嘉 王,高祖第十一子,少好學,聚書至萬卷,皆以古文字參定同異,閨門修整,當世稱之。中宗廢居房陵,王與越王貞父子謀舉兵反正,未發而泄,爲武后所殺。有詩一首。

评析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688
【介绍】: 唐宗室。高祖第十一子。初封宋王,后改徐王,太宗贞观九年更封韩王。少好学,藏书万卷,为人孝悌谦谨。历潞州刺史、滑州都督、泽州刺史。武则天时进授太尉,徙定州刺史、绛州刺史。垂拱中与其子及越王贞父子等欲举宗室兵讨则天,谋泄,逼令自杀。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618—688
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西北),徙居长安(今陜西西安),唐高祖李渊第十一子。少聪俊,始封宋王,徙封徐王。贞观六年(632),授潞州刺史,九年授右领军大将军,十年改封韩王,授潞州都督。高宗末转泽州刺史,武后时授太尉,徙定州刺史。垂拱四年(688),转绛州刺史。与越王贞父子合谋举兵反正,未发而泄,为武后所杀。生平见新、旧《唐书》本传、《历代名画记》卷九。元嘉少好学,聚书至万卷,又采碑文古迹参定同异。《全唐诗》存诗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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