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李贞

【作者小传】 越王貞 王,太宗第八子,善騎射,涉文史,有吏幹,爲宗室材王。垂拱中,王與韓王元嘉等謀舉兵反正,事敗,仰藥卒。有詩一首。

评析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688
【介绍】: 唐宗室。太宗子。始封汉王,后改封越王。善骑射,涉文史。历任徐、扬、安州都督,相州刺史。武则天临朝,迁太子太傅、豫州刺史。则天垂拱四年,与其子琅邪王李冲及诸皇族密谋反则天。冲起于博州,贞应于豫州,破上蔡。然起事仓卒,众无斗志,凡二十日,即败。服毒自尽。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名或作真。唐德宗时人。工人物写真,又善鬼神及花鸟。唐代招福寺库院鬼子母,资圣寺团塔院四面花鸟,均出其手笔。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688
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西北),徙居长安(今陜西西安)。唐太宗第八子。始封汉王,改封原王,徙封越王,历徐、扬、安三州都督,相、绛二州刺史。武后临朝,累迁太子太傅,豫州刺史。武后垂拱四年(688)与韩王元嘉等图谋反正,兵败,仰药而死。玄宗开元四年(716)复爵,谥曰敬。贞善骑射,颇涉文史,兼有吏干。生平见新、旧《唐书》本传、昭陵碑林《太子少保豫州刺史越王贞墓志》。《全唐诗》存诗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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