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李从谦

【作者小传】 吉王从谦 元宗第九子,后主母弟也。风采峭整,动有规诲。喜为律诗,宋改封鄂国公。诗一首。

评析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946—995
【介绍】: 五代时徐州人,字可大。南唐国主李璟第九子。始封鄂公,升宜春郡王,复改吉王。宋太祖开宝五年,贬损制度,降为鄂国公。曾使宋奉朝贡。入宋后,改名从誧,历知随、复、成三州,卒于南阳。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946—995
字可大,入宋后改名从誧。徐州(今属江苏)人。南唐中主李璟第九子。始封鄂公,升宜春郡王,复改吉王。后主开宝五年(972)降为鄂国公。曾使宋奉朝贡。入宋后历知随、复、成三州。后卒于南阳。马令《南唐书》卷七、陆游《南唐书》卷一六、《宋史》卷四七八有传。胡宿《文恭集》卷三六有其墓志,并引诗2句,《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全唐诗》存诗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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