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张大安
【作者小传】:
张大安,魏州繁水人,公谨之子。上元中,历太子庶子,同中书门下三品。时章怀太子令与刘讷言等同注范晔《后汉书》。后贬普州刺史,终横州司马。诗一首。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生卒】:?—684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介绍】: 唐魏州繁水人。张公谨子。高宗朝,官户部郎中。仪凤二年,以太子左庶子同中书门下三品。时章怀太子在春宫,命与注范晔《后汉书》。永隆元年,太子废为庶人,大安贬晋州刺史。永淳二年,移睦州刺史。终横州司马。【生卒】:?—684
魏州繁水(今河南南乐县西北)人。高宗上元中,历太子右庶子、同中书门下三品。章怀太子令其与刘讷言等共注《后汉书》。永隆元年(680),贬为普州刺史。永淳二年(683),徙睦州刺史。武后光宅元年(684),卒于横州司马。事迹散见《旧唐书·高宗本纪下》与《张公谨传》,《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二下》与《张公谨传》,《严州图经》卷一。《全唐诗》存诗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