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咏 其一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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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赵炅
七言律诗
交结从头有顺违①,方知雾散若云飞②。超凡入圣含金体③,抛弃迷蒙挂紫衣④。
细认消停无远近⑤,分明意外隐玄机⑥。相逢配偶为闲事⑦,谁解调持得一归⑧。
按:① 原注:地天交泰,二仪相通,顺之则物类攸行,违之则气能差互。
② 原注:《庄子》云:积水上溢,故为雾,《淮南子》云:山之出云,蒸柱润础。斯皆积阴之盛也,其或阴阳调畅,象纬和平,则雾之散,云之飞,理皆如也。
③ 原注:抱素还朴,傥积德而累功;以石为金,即自凡而入圣。
④ 原注:弃欺幻之术,得虚通之门,丹田既离于迷蒙,紫车尽期于变化。
⑤ 原注:差之毫釐,失之千万。子细消息,复何有于远近乎,
⑥ 原注:夫道分明,离于言象,超然意虑之外,故玄机隐而难见。
⑦ 原注:若阴阳和同,则气象谐偶,万汇通变,俱不劳神。虽庶事森罗,而自可闲适矣。
⑧ 原注:夫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灵。然则知者虽众,其能调理任持,归于得一之体者,诚为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