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言诗
《酌》,告成《大武》也。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也。

于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我龙受之,蹻蹻王之造。

载用有嗣,实维尔公允师。

评析

《毛诗注疏》:

《酌》,告成《大武》也。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也。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归政成王,乃后祭于庙而奏之。其始成告之而已。○酌音灼,字亦作“汋”。大如字,徐音泰。 [疏]“《酌》九句”。○正义曰:《酌》诗者,告成《大武》之乐歌也。谓周公摄政六年,象武王之事,作《大武》之乐既成,而告于庙。作者睹其乐成,而思其武功,述之而作此歌焉。此经无酌字,序又说名“酌”之意,言武王能酌取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之民,故名篇为《酌》。毛以为,述武王取纣之事,即是《武》乐所象。郑以为,武王克殷,用文王之道,故经述文王之事,以昭成功所由。功成而作此乐,所以上本之也。言“告成《大武》”,不言所告之庙。《有瞽》“始作乐而合乎太祖”,此亦当告太祖也。《大司乐》“舞《大武》以享先祖”,然则诸庙之中,皆用此乐,或亦遍告群庙也。言酌先祖之道者,周之先祖,后稷以来,先世多有美道,武王酌取用之,除残去暴,育养天下,故诗人为篇立名,谓之为《酌》。序其名篇之意,于经无所当也。郑以经陈文王之道,武王得而用之,亦是酌取之义,但所酌之事不止此耳。经有“遵养时晦”,毛谓武王取纣,郑为文王养纣,此言以养天下,则是爱养万民,非养纣身。虽养字为同,非经养也。酌,《左传》作“汋”,古今字耳。○笺“周公”至“而已”。○正义曰:“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明堂位》文。虽六年已作,归政成王乃后祭于庙而奏之,初成之时未奏用也,其始成,告之而已,故此篇歌其告成之事。言此者,以明告之早晚,谓在居摄六年告之也。知然者,以《洛诰》为摄政七年之事,而经称周公戒成王云:“肇称殷礼,祀于新邑。”明待成王即政,乃行《周礼》。礼既如此,乐亦宜然,故知《大武》之乐,归政成王始祭庙奏,周公初成之日,告之而已。 于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铄,美。遵,率。养,取。晦,昧也。笺云:纯,大。熙,兴。介,助也。于美乎文王之用师,率殷之叛国以事纣,养是闇昧之君,以老其恶,是周道大兴,而天下归往矣,故有致死之士助之。○于音乌。注同,铄,舒灼反。 [疏]“于铄王师”。○毛以为,因告《大武》之成,故歌武王之事。于乎美哉,武王之用师也,率此师以取是闇昧之君。谓诛纣以定天下。由既诛纣,故于是令周道大明盛矣。是大明之故,遂有大而又大,谓致今时之太平也。又本用师取昧之事,所以为可美者,以我周家用天人之和而受。之言以和受殷,非苟用强力也。蹻蹻然有威武之貌者,我武王之所为,则用此武而有嗣文王之功。王能如是,故叹美之,实维尔王之事,信得用师之道,以此故作为《大武》,以象其事。郑以为,《大武》象武王伐纣,本由文王之功,故因告成《大武》,追美文王之事。于乎美哉,文王之用师众也,乃率殷之叛国,养是暗昧之君,以成其恶,故民服文王能以多事寡,以是周道乃大兴矣。由有至美之德,诚义足以感人,是以大贤士来而助之。贤士既来,我文王宠而受之。来者既受用,故蹻蹻然有威武之士竞于我王之造。言其皆来造王,王则宠而用之。以此而有嗣续,言其传相致达,续来不绝。由是武王因之,得成功作乐,故叹美之。实维以武王之事,信得用师之道。言武王以文王之故,故得道也。○传“铄美”至“晦昧”。○正义曰:“铄,美”,《释诂》文。又云:“遵、率,循也。”俱训为循,是遵得为率。武王于纣,养而取之,故以养为取。宣十二年《左传》引此云:“遵养时晦”,耆昧也。故转晦为昧,言取是暗昧,则谓武王取纣,不得与郑同也。又缉熙之训,皆为光明。介字,毛皆为大,则此亦宜然。王肃云:“于乎美哉,武王之用众也,率以取是昧。谓诛纣定天下以除昧也,于是道大明。是用有大大,言太平也。”○笺“纯大”至“助之”。○正义曰:“纯,大。熙,兴”,皆《释诂》文。以卒句乃言信得用师之道,于此未宜叹其大大,故依常训,以介为助。以武王之业因于文王,养纣不伐,是文王之事,此说大武功成,文宜本之于父,故以为美文王之师。养者,承事之辞,故云“率殷之叛国以事纣”。《左传》云:“耆昧也。”《皇矣》云:“上帝耆之。”是养之至老,故云“养是暗昧之君,以老其恶”。《论语》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之至德。”孔子叹美文王,谓之至德,是周道以养纣之故,遂得大兴也。《孟子》说“伯夷避纣,居北海之滨。太公避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而归之。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天下父归之也。天下父归之,其子焉往”也。是天下归往之也。文武之士并归周,但下言蹻蹻是威武之貌,故云“有致死之士众来助之”。“文王率殷之叛国以事纣”,襄四年《左传》文。 我龙受之,蹻蹻王之造,载用有嗣,龙,和也。蹻蹻,武貌。造,为也。笺云:龙,宠也。来助我者,我宠而受用之。蹻蹻之士,皆争来造王,王则用之。有嗣,传相致。○蹻,居表反。造,毛才老反,郑七报反,诣也。传,直专反。 [疏]传“龙和”至“造为”。○正义曰:龙之为和,其训未闻。《鲁颂》称“蹻蹻虎臣”,故为武貌。“造,为”,《释言》文。王肃云:“我周家以天人之和而受殷,用武德嗣文之功。”传意或然。天人之和,谓天助人从,和同与周也。○笺“龙宠”至“相致”。○正义曰:上言大介为大来助周,则我龙受之。龙此大介,宠字以龙为声,故龙为宠也。来即宠受,人皆羡之,故蹻蹻之士争来造王,而王又用之,则其余嗣续而至。《儒行》说交友之道,久相待,远相致,故以“有嗣”为“传相致”也。从大介至有嗣,节之为三等,言从周之士有先后而至也。 实维尔公允师。公,事也。笺云:允,信也。王之事所以举兵克胜者,实维女之事信,得用师之道。 [疏]笺“允信”至“之道”。○正义曰:“允,信”,《释诂》文。上说行文王之事,至此乃述武王,故言武王之事,所以举兵克胜,谓伐纣胜之也。 《酌》一章,九句。

《诗经通论》:

酌 于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我龙受之,蹻蹻王之造。[评]句雄健。载用有嗣,实维尔公允师。本韵。「熙」、「之」、「嗣」、「师」,叶。○赋也。 小序谓「告成大武」,又谓「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也」。按左宣十二年,随武子曰:「汋曰『于铄王师,遵养时晦』。武曰『无竞维烈』」,明分酌之与武,不得以此诗为大武也。特以左宣十二年,楚子以「耆定尔功」为武之卒章,赉为三章,桓为六章,其说支离,未可信。杜预曰「三、六之数与今颂篇次不同,盖楚乐歌之次第」,其说当矣。不知者以楚子所云,缺一、二、四、五章,故以酌属之大武耳。又汉书礼乐志曰:「周公作勺,勺言能酌先祖之道也。」序似袭之,而增以「养天下」,其于诗之言「遵养」者亦不切,故序说皆不可用也。集传云「颂武王之诗,但不知所用」,此固阙疑之意,然又云「酌及赉、般皆不用诗中字名篇,疑取节乐之名,如云『武宿夜』云尔」。其说亦支离。他诗篇名亦有不用诗中字者,又何居?「武宿夜」仅见于祭统,他经、传亦无见也。
【酌一章,八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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