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曲

古风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

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

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评析

这是《红楼梦曲》总收尾的曲子。
《飞鸟各投林》,是“家散人亡各奔腾”的另一种说法,与“树倒猢狲散”同义。
这首收尾的曲子是对以贾家为代表的封建贵族阶级命运的概括,也可以说是一首带有朴素辩证法思想的主题歌。
作者一生由“饮甘餍肥”的贵族子弟跌落成一个“举家食粥”的落拓文人。他看到封建社会处处充满矛盾斗争,一切都在运动,都在产生和消失。这种客观的辩证法印在作者头脑中,就形成了他朴素的辩证法观念。在第十三回中作者通过秦可卿之口说:“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所能常保的。”这就是说“物极必反”,有始必有终,有盛必有衰,这个客观规律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这首《飞鸟各投林》的曲子等于宣布:凡是封建统治阶级所拼命追求和维护的一切,都是注定要灭亡的。曹雪芹依据他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忠实地描绘了大观园内外的社会生活,正像他自己宣称的:“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蹬迹,不敢稍加穿凿”,因而《红楼梦》所反映的贵族家庭的兴衰始终,是符合历史的辩证法的。作者写他们的“极盛”,正是要反衬他们的“极衰”;写他们的“赫赫扬扬”,正是要反衬他们的“烟消火灭”。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写贾家最后又“沐天思”、“延世泽”、“兰桂齐芳”,安排一个不喜不悲的“团圆”结局,是违背曹雪芹原意的。曹雪芹设计的结局是“乐极悲生,人非物换”,“树倒猢狲散”。按照作者朴素辩证法的观点,荣国府并不永远“荣”,有荣必有枯,而且要枯得很惨;宁国府也不永远“宁”,有宁必有危,”终要有破家灭族的一天。从脂砚斋批语透露的曹雪芹所写的八十回以后的部分情节看,贾家败落后,当年“金窗玉槛”、“珠宝乾坤”的大观园要变成“落叶萧萧,寒烟漠漠”的一片凄凉颓败景象。被撵出大观园的宝玉和宝钗要有一段“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的困苦生活;王熙风要有一个“身微远蹇”、“回首惨痛”的可悲下场;惜春要沿门托钵,“缁衣乞食”;贾赦、贾珍之流要被撤职罢官,扛上枷锁,或被杀头,或被流放充军。贾家如此,与他们有关联的其他史、王、薛三族也一样,得势时他们互相“扶持遮饰”,势败时也要一齐完蛋。他们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了去。这首《飞鸟各投林》的曲子,就是对他们下场的形象描绘。
曹雪芹毕竟是二百多年前封建贵族出身的一位作家,他的世界观中存在着深刻的矛盾:他对他出身的贵族阶级充满厌恶和愤慨,但又和这个阶级难解难分地联在一起;他清楚地看到这个阶级不配有更好的命运,但又不知道谁是历史的主人;他尖锐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的腐败,但又提不出超出封建主义范畴的政治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现象的发展和变迁,但只是把它看成是一种简单的循环,如认为“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就是错误的“历史循环论”。所有这些都反映了曹雪芹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性,也反映了他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局限性。


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中有一个论断,认为这首曲子是《红楼梦》全剧三大主线之一的“人散”。原文摘录如下:

……这第三条大线就是“人散”。人散虽与家亡相联,又自成体段,前文已经说过。秦可卿与风姐托梦的结语,说了两句七言诗——秦可卿也能诗!岂不甚奇?须知所谓“正邪两赋而来”之人,大抵皆属于诗人型。这是个专题,宜有专文讨论。如今只说可卿最后说道是:“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署名“梅溪”的,于此便批:“不必看完,见此二句,便欲堕泪。”可知这人散一线,是书中最后的一局——也就是结局,所以它独自构成一大经纬。
“三春去后诸芳尽”,有几层涵义。一即字面义;三春(孟、仲、季,即“九十春光”)过去了,百花凋谢。二是“三春”又指书中所叙三次重要的元宵佳节——第十八回省亲,第五十四回夜宴,与八十回后某回的一次元宵节(大约是巨变的发生)。三是“三春”又指贾氏姊妹,元、迎、探,特别是探春一去,方是人散的总溃之始。这两句诗总括地表述了大势。我们当然还是“欲知其详”。我以为这就要向雪芹给我们留下的另一段曲文去参会——就是第五回《红楼梦曲子》正曲第末支,那首惊心动魄的《飞鸟各投林》: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单只这“飞鸟各投林”五个大字,已然道尽了“人散”的意味。这曲子笔大如椽,音调悲慨,总结了全书,我说是“结局”,全书的结局就是“人散’。大约不是我的一时的错觉吧!
这首极端重要的曲文,是探佚学和结构学的一把关键之启钥,纲领之提挈,把它研究透彻、的确了,将是“红学’的一大贡献。但就我个人来说,一时还未能做到。只有一些零碎的看法,姑且提供参考。
这首曲文应是每句暗切一入之?事。例如“有恩的,死里逃生”,是指巧姐,正谓“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者是矣。又如“欠泪的,泪已尽”,人人都能指为晴切黛玉。即此二例,其曲文体例确然可知,非我们穿凿可比。循此体例,就可以试作推寻了鄙意如下:

为官的,家业凋零 ┓
富贵的,金银散尽 ┛——两句总括“家亡”
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
无情的,分明报应——宝钗、妙玉
欠命的,命已还——元春
欠泪的,泪已尽——黛玉
冤冤相报实非轻——迎春
分离聚合皆前定——探春、湘云
欲识命短问前生——凤姐
老来富贵也真侥幸——李纨
看破的,遁入空门——惜春
痴述的、枉送了性命—一秦可卿

以上十二句,本以为恰好分属十二钗,但首二句并非妇女之事,而脂批于此正有总括荣宁的语义(其实应是总括贾王史薛四门),那么可知此二句是先从“家亡”领起,以下才是每句分属。又由于只剩下了十句,而“分离、聚合”明明是两者的合词并咏,这又明白了还有一句应该也是合咏二人,于是我寻找这个可能性时,发现“看破的,遁入空门”也可能包括妙玉惜春二人而言。但细味其言,终以指惜春更为切合,盖妙玉之出家,固幼年多病,为父母所舍身,又因避权势仇家之难,方进京入园的,并非“看破”之故,因此我仍以本句只指惜春,而并妙姑于宝钗一起,理由全在不能忘记“报应”二字是眼目。宝钗属于“无情”,书中有明文点破(她抽的花名酒筹是“任是无情也动人”,是为力证。),这样是合榫的。
另需说明的则尚有元春、凤姐、迎春三人的分屑,以其容或招来争议,所以也是研讨的题目。我将凤姐隶于“命短”句下,理由也是书有明文暗示之处。元春原系死于非命,实因政治变故而致,受

作者:陈秋月 回复日期:2004-2-11 23:24:00

逼而亡(如书中暗示如杨贵妃),故为“欠命”。迎春为何隶于“冤冤相报”之下呢?这井非指此无辜少女本身,而是罪孽在她父亲贾赦,贾赦多行不良,贪货好色,害人性命,如姜亮夫教授所见旧抄本,贾氏之败实由贾赦之罪发而引起,他害了两条人命。我以为这两条命案皆是女子,其一即鸳鸯,说详后文。另一条女命当然也是因他好色图淫而致某女于死(疑是嫣红,说亦详后文)。所以冤冤相报是说他害人家的女儿,孙绍祖也害了他的女儿,是即曲文的本意。
以上的推断,不敢望条条妥贴,然而大局亦可概见。“人散”是“金陵十二钗”的主调与终曲。当然,“人散”的实际,所包远比十二钗丰富得多得多,举凡两府一园中的众少女,皆在此数,是全书一大收场关目。本节不及多述下。

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辩》中也有一段关于这首曲子的文字,摘录如下:

……“《十二钗曲》末折是总结;但宜注意的,是每句分结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两读是总结本折之词,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钗。我姑且列一表给你看看,你颇以为不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

为官的,家业凋零——湘云
富贵的,金银散尽——宝钗
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
无情的,分明报应——妙玉
欠命的,命已还——迎春
欠泪的,泪已尽——黛玉
冤冤相报实非轻——可卿
分离聚合皆前定——探春
欲识命短问前生——元春
老来富贵也真侥幸——李纨
看破的,遁入空门——惜春
痴述的、枉送了性命——凤姐

这个分配似乎也还确当。不过我很失望,因为我们很想知道宝钗和湘云底结局,但这里却给了她们不关痛痒这两句话,就算了事。但句句分指,文字却如此流利,真是不容易。我们平常读的时候总当他是一气呵成,那道这是‘百衲天衣’啊!”

作者:陈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