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观献捷诗

五言律诗
题注:以功字为韵,四韵成。元和二年十一月四日,自集贤院召赴银台候旨。五日,召入翰林,奉敕试制书诏批答诗等五首。翰林院使梁守谦奉宣宜授翰林学士,数月,除左拾遗。

淮海妖氛灭,乾坤嘉气通。班师郊社内,操袂凯歌中。

庙算无遗策,天兵不战功。小臣同鸟兽,率舞向皇风。

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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