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咏 其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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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赵炅
五言律诗
发愿行平等①,天观必照知②。贪嗔常不见③,善恶岂相规④。
利益恒将正⑤,勿教乱所思⑥。因缘如响合⑦,变化杳无为⑧。
按:① 原注:所发之愿,无党无偏,不间亲疏,普皆平等。
② 原注:天眼若观,无远弗届,凡所为作,必能照知。
③ 原注:为善之人惟日不足,贪嗔之境不见在前,盖惟务于利人尔。
④ 原注:执道于心,一路平等,若善若恶,不能相规。
⑤ 原注:惠利之门,既非一种,须去邪而就正,方益物以利人。
⑥ 原注:一真在抱,霍乎不回,中正炳然,是则思无邪矣。
⑦ 原注:从因生缘,各有自分,譬犹谷响,符合无差忒焉。
⑧ 原注:千变万化,其道幽深,杳然无为,不可以探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