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咏 其一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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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赵炅
七言律诗
烘烘火色水中论①,至宝须教鼎内存②。点化自然常在手③,区分道理有玄门④。
莫将容易夸言说⑤,尽入虚无是我尊⑥。天动地神邪可畏⑦,丹能飞走似云奔⑧。
按:① 原注:纯阳赫赫在乎上,纯阴冥冥处乎下,阴阳混蒸,可论中矣。
② 原注:五行有绪,四位无差,列鼎乎造化之中,至宝存阴阳之内。
③ 原注:夫点铁为金,化凡入圣,虽理极自然,且常居掌握矣。
④ 原注:造化虽广,物象有归,随宜而容,应用而遣。然大理冥漠,自有玄门。
⑤ 原注:变化之理,道极神功,妙在真归,谈何容易。
⑥ 原注:万类纷然,皆归无象,无象之理,乃是尊焉。《玄纲论》云:此所谓返我乡,归我常,与道无疆。
⑦ 原注:乾坤位正,则鬼神不得肆其邪;阴阳失准,则水火安能固其位。当修鍊之时,宜其慎乎。
⑧ 原注:妙用通玄,功成道至,可以飞灵彩,走神功,通幽洞微,邈若云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