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阳

四言诗
《渭阳》,康公念母也。康公之母,晋献公之女。文公遭丽姬之难,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纳文公,康公时为大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我见舅氏,如母存焉。及其即位,思而作是诗也。

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一章)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二章)

 

评析

《毛诗注疏》:

《渭阳》,康公念母也。康公之母,晋献公之女。文公遭丽姬之难,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纳文公,康公时为大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我见舅氏,如母存焉。及其即位,思而作是诗也。○渭阳,音谓,水名。水北曰阳。丽,本又作“骊”,同力驰反。难,乃旦反。大音泰。 [疏]“《渭阳》二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作《渭阳》诗者,言康公念母也。康公思其母,自作此诗。秦康公之母,是晋献公之女。文公者,献公之子,康公之舅。献公嬖丽姬,谮文公,献公欲杀之。文公遭此丽姬之难,奔,未得反国,而康公母秦姬已卒。及穆公纳文公为晋君,于是康公为太子,赠送文公至于渭水之阳,思念母之不见,舅归也,康公见其舅氏,如似母之存焉,于是之时,思慕深极。及其即位为君,思本送舅时事,而作是《渭阳》之诗,述己送舅念母之事也。案《左传》庄二十八年传“晋献公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又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是康公之母为文公异母姊也。僖四年传称丽姬谮申生,申生自杀。又“谮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僖五年传称“晋侯使寺人披伐蒲。重耳奔翟”。是文公遭丽姬之难也。僖十五年秦穆公获晋侯以归。尚有夫人为之请。至二十四年穆公纳文公。然则秦姬之卒,在僖十五年之后,二十四年以前,未知何年卒也。以秦国夫人而其姓为姬,故谓之秦姬。案齐姜丽姬皆以姓系所生之国,此秦姬以姓系于所嫁之国者,妇人不以名行,以姓为字,故或系于父,或系于夫,事得两施也。秦姬生存之时,欲使文公反国。康公见舅得反,忆母宿心,故念母之不见,见舅如母存也。谓舅为氏者,以舅之与甥,氏姓必异,故《书传》通谓为舅氏。秦康公以文七年即位,文公时亦卒矣。追念送时之事,作此诗耳。经二章皆陈赠送舅氏之事。“悠悠我思”,念母也。因送舅氏而念母,为念母而作诗,故《序》主言“念母也”。 我送舅氏,曰至渭阳。母之昆弟曰舅。笺云:渭,水名也。秦是时都雍,至渭阳者,盖东行送舅氏于咸阳之地。○雍,于用反,县名,今属扶风。 何以赠之?路车乘黄。赠,送也。乘黄,四马也。○乘,绳證反,注同。 [疏]传“母之昆弟曰舅”。○正义曰:《释亲》文。孙炎曰:“舅之言旧,尊长之称。”○笺“渭水”至“之地”。○正义曰:雍在渭南,水北曰阳,晋在秦东,行必渡渭。今言至于渭阳,故云“盖东行送舅氏于咸阳之地”。《地理志》云:“右扶风渭城县,故咸阳也。”其地在渭水之北。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琼瑰,石而次玉。○思,息嗣反。瑰,古回反。 [疏]传“琼瑰”至“次玉”。○正义曰:琼者,玉之美名,非玉名也。瑰是美石之名也。以佩玉之制,唯天子用纯,诸侯以下则玉石杂用。此赠晋侯,故知琼瑰是美石,次玉。成十七年《左传》称“声伯梦涉洹,或与己琼瑰食之,泣而为琼瑰盈其怀,惧不敢占”。后三年而言,“言之,至莫而卒”。服虔云:“声伯恶琼瑰赠死之物,故畏而不言。”然则琼瑰是赠死之玉,康公以赠舅者,玉之所用,无生死之异。丧礼饭含用玉,声伯梦见食之,故恶之耳。 《渭阳》二章,章四句。

《诗经通论》:

渭阳 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本韵。○赋也。下同。我送舅氏,悠悠我思。[评]变。何以赠之?琼瑰、玉佩。本韵。 秦康公为太子,送母舅晋重耳归国之诗。小序谓「念母」以「悠悠我思」句也。未知果然否?大序谓「即位后思而作」,尤迂。
[增]「悠悠我思」句,情意悱恻动人,往复寻味,非惟思母,兼有诸舅存亡之感。
【渭阳二章,章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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